长沙清债公司:欠条改借条怎么写
2022-05-28 14:07上一篇 |下一篇
欠条改借条怎么写
一、欠条改借条怎么写
如果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原来写的是《欠条》,现在要把它改写为《借条》的话,应该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借条》。而不要把原来的欠条直接修改为《借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误解。重新写了与借贷金额相符的借条,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长沙追债公司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

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长沙讨债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三、民间借贷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一般情况下不适合将欠条改写成借条,当事人完全可以重新写一张借条,这样可以避免发生争议或误解。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欠条与借条怎么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